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
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积极探索拔尖 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模式,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 〔2018〕2号)、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高校自主招生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教 学厅〔2017〕6号)、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发〔2014〕35 号)、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》(教学〔2014〕18号) 的精神,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继续在江苏省内开展自主招生工作,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