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解读
民族学作为一门独立专业,是19世纪中叶在欧美形成和发展起来的,20世纪初传入我国。民族学是以以民族为研究对象的学科。它把民族这一族体作为整体进行全面的考察,研究民族的起源、发展以及消亡的过程,研究各族体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、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。
广义的人类学常把民族学看作文化人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;狭义的人类学把民族学看作与人类学并立的学科。进行实地调查或田野工作,是民族学研究的基本方法。该专业是理论性、政策性、技能性很强的专业,注重培养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、复合型人才。
培养目标
培养具备系统的民族学基本知识,有进一步培养潜能的民族学专门人才,以及能在国家机关、文教事业、新闻出版、社会团体和各类企事业部门从事实际工作的应用型、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。
培养要求
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民族学的基本理论,了解中国民族和族群、中国社会与文化的基本情况;掌握民族学研究的基本方法;受到体质人类学、语言学及考古学等方面的基本训练。
主要课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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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类学、民族学导论、文化人类学、民族学、人类学史、生态人类学、民族学调查方法、中国民族概论、世界民族概论、民族考古学、民族经济学、族群与家族、民族理论与政策、民族学概论、社会学概论、民俗学概论等。
主要实践课教学环节
包括参观访问、社会调查、社会公益活动、论文写作等,一般安排10周左右。
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
1、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民族学的基本理论、基础知识,对有关的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知识有一定的了解;
2、掌握基本的民族学调查方法与分析方法,以及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;
3、具有一定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和从事民族学研究的初步能力;
4、熟悉我国有关少数民族、社会文化方面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;
5、了解国内外民族学界最重要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向;
6、掌握文献检索、资料查询、抽样调查的基本方法和手段
未来规划
民族学培养的人才有较宽的知识面,是适应社会需求的社会科学研究和管理人才,能从事党政部门特别是民族宗教行政机构管理工作,能在高等院校从事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教学、科研工作,此外还能在企事业单位、新闻出版等单位从事行政、编辑、文秘、文化交流、文教宣传等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