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音乐剧基本理论、音乐剧角色塑造、演唱与舞蹈等知识,具备音乐剧表演、声乐演唱与舞蹈表演、文艺活动策划与艺术辅导等能力,具有精益求精、守正创新的精神和信息素养,能够从事音乐剧表演、歌舞表演、音乐剧编排与策划、艺术辅导与培训、群众文化活动服务与指导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。
主要课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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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理、视唱练耳、艺术概论、中外戏剧史、音乐剧史论、音乐剧赏析。
主要实践课教学环节
对接真实职业场景或工作情境,在校内外进行音乐剧舞台表演、歌舞表演、文艺活动的策划、组织、编排与教学等实训。在文艺院团、文化企业、教育培训机构、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等机构进行岗位实习。
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
1.具有一定的音乐剧审美鉴赏能力;
2.具有运用声乐、台词、形体、表演等技巧完成音乐剧人物塑造的能力;
3.具有一定的声乐演唱与舞蹈表演的能力;
4.具有文艺活动策划、组织、编排与教学的能力;
5.具有一定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良好的音视频剪辑能力;
6.具有良好的与人沟通、合作的能力;
7.具有探究学习、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。
未来规划
面向音乐剧表演、歌舞表演、艺术辅导与培训、群众文化活动服务与指导等岗位(群)。